电加热吸热式气体发生炉操作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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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发生炉停气及送气时,要通知工作炉操作者。 (2) 每半小时按工艺要求巡视并记录发生炉的各工艺参数一次,每次分析产气成分 一次。 (3) 当产气露点波动大且时间较长时,应及时分析产气成分,并做好记录,同时通知 工作炉操作者。 (4) 定期检查露点仪测量元件的工作状态,每月至少清洗露点头一次。通往露点仪 的管路过滤器应定期清理。 (5) 每炉次检查控温仪表等运行情况,发现异常现象,应及时找有关人员处理。 (6) 每季度校对控温仪表一次,每半年校对热电偶一次。 (7) 发生炉最高使用温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。经常检查反应罐氧化剥落情况,出现 问题要及时处理。 (8) 触媒第二次使用前,必须卸下冷却器添加新触媒,使用两个月左右,定期添加新 触媒。 (9) 原料气比空气重,使用中要注意安全。设备管理及阀门有泄漏时,要及时采取措 施排除。原料气管路系统,严禁用明火试漏。设备维修用明火时,要用蒸汽清洗和长期 放空。 (10) 要备有一定数量的CCl4和干粉灭火器材。 (11) 原料气进门压力低于规定值( 对丙烷为0.1 - 0.2 Mpa,对于丁烷为0.05 Mpa) 时,不得开炉。 (12) 当反应罐出口压力高于3500pa 时,应打开旁通阀;高于4500pa时,应打开放散 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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